DB22T 2093-2014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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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20,C 80,备案号:43152-2014 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 22/T 2093—2014,人员密集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管理,Standard for electrical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2014 - 06 - 30 发布2014 - 08 - 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22/T 2093—2014,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雷、陈宝良、杨琳琳、孙宇、陈辰、王强、林春健,DB22/T 2093—2014,1,人员密集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一般规定、机构和人员设置、安全,职责和管理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3 一般规定,3.1 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GA 654 的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电气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电气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3.2 应建立完善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电气消防安全评估,宜采用先进的电气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电气消防安全条件,3.3 应逐级落实电气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电气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3.4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电气设施,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电气消防安全责任,3.5 消防电源、变(配)室、涉及公共电气消防安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安全保护设备、控制设备,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电气消防安全职责,3.6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电气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电源、变(配)室、涉及公共电气消防安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安全保护设备、控制设备,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4 机构和人员,4.1 机构设置,4.1.1 一、二级供电负荷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在建筑,应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电工、配电室值班人员组成的电气消防安全领导小组,4.1.2 三级及以下供电负荷的人员密集场所或所在建筑,应确定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4.2 人员配置,DB22/T 2093—2014,2,4.2.1 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4.2.2 应配置专(兼)职电气工作的电工。电工必须经过考试取得电工证,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4.2.3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人、电工等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电工应熟悉本工种操作流程及操作区,域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5 职责,5.1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5.1.1 制定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电气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1.2 确定电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相应的电气安全管理措施,5.1.3 定期开展由法定资格的电工进行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保护设备等电气消防巡查、检查、检,测,及时消除电气火灾隐患,5.1.4 确定消防电源、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气操作维护人员,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5.1.5 开展消防法规和电气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5.2 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工作,5.2.2 为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2.3 确定逐级电气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电气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2.4 组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保护设备的检查、检测,督促整改电气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电,气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2.5 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火灾逃生的电气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2.6 批准新增、更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施工方案,5.3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5.3.1 拟订年度电气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3.2 组织制订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电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5.3.3 组织实施电气防火检查和电气火灾隐患整改,5.3.4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电气线路、用电设备、保护设备、控制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3.5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用电知识、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5.4 变(配)电室值班员职责,5.4.1 熟悉和掌握变(配)电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消防电源、自动消防设施的供,电设备,保证火灾时消防设施的供电,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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